進入2022年,光伏作為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的新能源增量主體,獲得了國家政策的大力支持。11月以來,國家發改委、能源局、教育部、外交部等相關部門已經9次發文或發聲支持光伏產業發展。這其中不僅有涉及分布式和大型風光電基地的相關政策,還提到了“光伏+”創新利用、光伏項目開發、光伏出口等諸多方面。
(一)國家能源局:將更多金融資源投向風電、光伏發電等可再生能源領域
11月2日,國家能源局公開關于十三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第7080號建議的答復復文摘要。提到:構建綠色金融政策體系、優化信貸結構,將更多金融資源投向風電、光伏發電等可再生能源領域。
國家能源局在回復中表示,圍繞以沙漠、戈壁、荒漠為重點的大型風光電基地,合理規劃建設清潔高效先進節能的支撐性煤電,充分發揮煤電基礎保障和系統調節作用,進一步夯實煤電的電力保供“壓艙石”作用,促進新能源開發外送,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堅強電力保障,是黨中央、國務院為推動實現“雙碳”目標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
(二)國家發改委:鼓勵民營企業加大太陽能發電、風電等節能降碳領域投資力度
11月7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關于進一步完善政策環境加大力度支持民間投資發展的意見》。其中提到,鼓勵民營企業加大太陽能發電、風電、生物質發電、儲能等節能降碳領域投資力度。鼓勵民間投資的重點工程項目積極采取以工代賑方式擴大就業容量。
(三)四部門:積極引導企業消納光伏等可再生能源
11月7日,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生態環境部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四部門聯合下發《關于印發建材行業碳達峰實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優化建材行業能源結構,促進能源消費清潔低碳化,在氣源、電源等有保障,價格可承受的條件下,有序提高平板玻璃、玻璃纖維、陶瓷、礦物棉、石膏板、混凝土制品、人造板等行業的天然氣和電等使用比例。推動大氣污染防治重點區域逐步減少直至取消建材行業燃煤加熱、烘干爐(窯)、燃料類煤氣發生爐等用煤。引導建材企業積極消納太陽能、風能等可再生能源,促進可再生能源電力消納責任權重高于本區域最低消納責任權重,減少化石能源消費。
(四)教育部:支持學校建筑屋頂安裝光伏
11月9日,教育部發布印發關于《綠色低碳發展國民教育體系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出,到2025年,綠色低碳生活理念與綠色低碳發展規范在大中小學普及傳播,綠色低碳理念進入大中小學教育體系;有關高校初步構建起碳達峰碳中和相關學科專業體系,科技創新能力和創新人才培養水平明顯提升。到2030年,形成一批具有國際影響力和權威性的碳達峰碳中和一流學科專業和研究機構。
加快推動學校建筑用能電氣化和低碳化,深入推進可再生能源在學校建設領域的規模化應用。在有條件的地區開展學校建筑屋頂光伏行動,推動光伏與建筑一體化發展。
四川廣安縣BIPV項目
(五)外交部:美方應立即停止對中國光伏企業無理打壓
11月11日,外交部發言人趙立堅主持例行記者會。有記者提問,有報道稱,因美方的所謂禁止強迫勞動的相關法案,有價值上億美元的來自新疆的太陽能產品自6月就阻滯在美國的港口。
對此,趙立堅指出,美方應該立即停止對中國光伏企業的無理打壓,盡快放行有關被扣太陽能組件。中方將繼續堅定維護中國企業的正當合法權益。
山東省濰坊市安丘市華安爐具場項目
(六)五部門:優先推薦光儲融合!支持培育一批智能光伏示范企業
11月11日,工信部、住建部、交通運輸部、農業農村部、國家能源局聯合發布了關于開展第三批智能光伏試點示范活動的通知,通知指出,支持培育一批智能光伏示范企業,包括能夠提供先進、成熟的智能光伏產品、服務、系統平臺或整體解決方案的企業。支持建設一批智能光伏示范項目,包括應用智能光伏產品,融合運用5G通信、大數據、工業互聯網、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術,為用戶提供智能光伏服務的項目。
(七)十五部門:大力發展新能源和清潔能源,非化石能源逐步成為能源消費增量主體。
國家發改委、國家能源局、生態環境部、科學技術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財政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農業農村部、商務部、海關總署、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中國氣象局、中國民用航空局15部門近日聯合發布《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氣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貨車污染治理攻堅戰行動方案》(簡稱《行動方案》)。
主要措施包括五項攻堅行動,其中,“大氣減污降碳協同增效行動”提出,推動能源綠色低碳轉型。大力發展新能源和清潔能源,非化石能源逐步成為能源消費增量主體。嚴控煤炭消費增長,重點區域繼續實施煤炭消費總量控制,推動煤炭清潔高效利用。將確保群眾安全過冬、溫暖過冬放在首位,宜電則電、宜氣則氣、宜煤則煤、宜熱則熱,因地制宜穩妥推進北方地區清潔取暖,有序實施民用和農業散煤替代,在推進過程中要堅持以供定需、以氣定改、先立后破、不立不破。著力整合供熱資源,加快供熱區域熱網互聯互通,充分釋放燃煤電廠、工業余熱等供熱能力,發展長輸供熱項目,淘汰管網覆蓋范圍內的燃煤鍋爐和散煤。實施工業爐窯清潔能源替代,大力推進電能替代煤炭,在不影響民生用氣穩定、已落實合同氣源的前提下,穩妥有序引導以氣代煤。
11月16日,國家發展改革委 國家統計局 國家能源局發布《關于進一步做好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費不納入能源消費總量控制有關工作的通知》。
(八)、發改委等三部門:風電、太陽能發電不納入能源消費總量
《通知》指出,準確界定新增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量范圍,不納入能源消費總量的可再生能源,現階段主要包括風電、太陽能發電、水電、生物質發電、地熱能發電等可再生能源。
以各地區2020年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量為基數,“十四五”期間每年較上一年新增的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量,在全國和地方能源消費總量考核時予以扣除。
以綠證作為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量認定的基本憑證。
(九)、財政部提前下達2023年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助地方資金預算
11月13日,中央預決算公開平臺發布“財政部關于提前下達2023年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補助地方資金預算的通知”。
數據顯示: 光伏25.8億,風電20.46億,生物質8425萬,合計47.1億。
同時強調:電網企業應嚴格按照《資金管理辦法》,將補貼資金撥付至已納入可再生能源發電補助項目清單范圍的發電項目。在撥付補貼資金時,應優先足額撥付國家光伏扶貧項目、50kW及以下裝機規模的自然人分布式項目至2023年底;優先足額撥付公共可再生能源獨立系統項目至2022年底;優先足額撥付2019年采取競價方式確定的光伏項目、2020年起采取“以收定支”原則確定的符合撥款條件的新增項目至2022年底;對于國家確定的光伏“領跑者”項目和地方參照中央政策建設的村級光伏扶貧電站,優先保障撥付項目至2022年底應付補貼資金的50%;對于其他發電項目,按照各項目至2022年底應付補貼資金,采取等比例方式撥付。